为确保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节日期间广大游客的休闲娱乐安全,防止游艺机和游乐设施事故的发生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》和《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按照中心党组的工作部署,我中心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。组成了以中心书记马刚同志为组长,副主任徐洪亮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组,于9月2日至 24日集中对园区内的10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同时邀请济宁市技术监督局领导参加。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:1、是否建立健全游乐设施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;2、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修、维护与保养;3、在用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验;4、运营单位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;5、是否配备适用的救护设施,是否有救援预案,并定期进行救援演习。
通过这次检查结果表明,我中心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比去年有明显改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