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护理员晋级升星制度
     发布时间:2017-01-21

      本制度适用于,在济宁市诚信大姐服务中心参加培训,并且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6个月以上的养老护理人员。

1、星级分为:普通、初级、中级、高级

2、所有参与升星考评的人员必须经过本公司正规培训,并且全部培训考核项目合格,取得上岗证书。

3、升星前均需本人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,如果始终在同一客户家服务,还需取得客户同意方可。

4、升星申请提出后,公司根据实际情况,个人成长、提升情况、学习、培训情况、市场需求等情况,综合考察后给予答复。(不是到了时间就一定会给予升星)

5、 连续工作6个月及以上,每个月合同均圆满完成,无客户退单、违约、违纪无客户投诉。

6、 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连续上岗工作者,在上岗期间均能按时保质圆满完成合同,且无客户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累积上岗时间,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可以申请升星。

7、养老护理员必须具备培训上岗证、查体合格证、花样面点培训证、星级证、育婴师证、公共营养师证或营养配餐员证。

8、晋级升星不可越级,参照标准逐级晋升。

9、以下情况可缩短升星时间

       (1)、上岗时间不足6个月,但服务非常好,客户非常满意认可,可提前申请升星,如果一直在同一客户家服务,须征求客户同意方可提出升星申请。

       (2)、曾参加过正规家政培训,有工作经验者,公司通过理论+实操实际考核评定星级。

       (3)、凡取得省级、国家级职业证书的可提前缩短1个月升星时间(根据具体服务情况,而且也要取得客户同意认可)。

       (4)、客户赠送锦旗累计2面以上可缩短升星时间15-30天。

10、以下情况延缓升星或禁止升星

       (1)、凡在本公司免费培训后,无任何情况拒绝上岗工作的延缓升星。

       (2)、未通过公司,私自与客户签订或达成服务协议的禁止升星。

       (3)、服务过程中出现违法、违纪现象,导致退单、投诉的延缓升星。

       (4)、连续3个订单均不能如约履行的,6个月内禁止升星。6个月以后视服务情况再定。

       (5)、以各种借口不参加公司组织学习,培训,经常不参加公司例会的延缓升星。

       (6)、到了升星时间,所服务客户拒绝升星要求的要延缓升星。

       (7)、缺少服务意识,无组织纪律无视公司的信誉,荣誉,负面影响多于正面,为人自我意识强,不听劝阻,建议,无奉献精神,对工作反复挑剔的,均纳入延缓升星行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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